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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将受到什么处罚?
发表于:2008-4-29 13:01:38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Tags:
劳动合同法
新劳动法
发布:未知 | 分类:
新劳动法问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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