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在一家公司做司机工作已经十五年了,有合同有保险,但,是非正式职工待遇。2008年1月新劳动法示实施以后,本该给我的朋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以改制为由将公司将所有非正式职工待遇的职工都解聘,重新签订了按项目走的合同。听说企业改制是企业被其他公司收购,然后将所有正式职工给予一定的补偿后遣散。请问:
1、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朋友可以参与企业改制吗?能得到企业改制的补偿金吗?
2、新劳动法实施以后,如果我的朋友和企业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一年以后是否可以算作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应无条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这样是否可以得到改制的补偿金?
说明一下:企业改制的补偿金所涉及的范围只包括企业的正式职工,不包括像我的朋友这样的非正式职工。
1、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朋友可以参与企业改制吗?能得到企业改制的补偿金吗?
答:“公司以改制为由将公司将所有非正式职工待遇的职工都解聘,重新签订了按项目走的合同”,这相当于公司解除合同后另行录用,因此,这时企业应该给你朋友以经济补偿。
2、新劳动法实施以后,如果我的朋友和企业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一年以后是否可以算作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应无条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这样是否可以得到改制的补偿金?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如果你朋友不与公司签订合同,公司则不能录用他了。如果是公司不与他签订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公司应该给他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的则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与领取改制前解除合同的补偿没有关系,那笔补偿照常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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