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朋友的公司是私营企业,公司从不签订劳动合同,前几个月为了预防突击检查,与员工签订了简易的劳动合同,但是签订后却没有给员工人手一份,请问这种行为该怎么处置?劳动者该怎么上报?
答: 可拨打12333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问: 请问,当实行新的劳动合同法到法院进行诉讼与以前有什么区别吗?
答: 新的《劳动合同法》较之前的规定有很大的区别,其中最大的区别之一是在程序上,劳动者可以根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就用人单位欠付劳动报酬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问: 一些企业需要驾驶员交纳风险抵押金,是否合法
答: 根据国务院(2004)81号文规定这是不合法的。
问: 能交纳城保的单位为员工交纳镇保是否合法
答: “镇保”的适用范围是“本市郊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已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城保的从业人员;用人单位招用原参加城保,并经协商一致继续参加城保的从业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对在郊外、注册在郊区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只有两种人必须给予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一种是已经在单位的并参加城保的“老职工”,另一种是新招用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参加“城保”的职工。
问: 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签定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包括“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该法的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其中所说的“两次”从何时算起?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实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问: 我2004年8月进入单位工作,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至2008年4月30日期满,如果到时候单位不愿与我续签劳动合同了,我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施行之日起计算.
问: 单位以各种名义拖欠工资,我应该如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答: 您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用人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劳动者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劳动者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收到用人单位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 单位与我约定工资1500元/月,我干了3个月,单位一直称资金困难,每个月才给我800元生活费,我觉得通过劳动仲裁程序处理期限较长,还有其他解决问题的方式吗?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凭据支付令要求单位支付差额工资。
问: 如果单位不肯和我签合同怎么办?
答: 针对单位的劳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拨打维权电话12333进行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法院提出诉讼
问: “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可以签几年?
答: 不得超过二年
问: 我被一家劳务工资派遣到一家电器公司工作。现在电器公司因为业务萎缩把我退回劳务公司。劳务公司说没有其他岗位安排,让我在家待岗,每月给我320元,这样可以吗?
答: 根据《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如果劳务公司无法安排你岗位,每月应当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支付你劳动报酬,现在每月是840元。
问: 请问社区物业保安对在见义用为中如果受伤在《劳动合同法中如何处理?
答: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活动中受害的,视同工伤。”但须由相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并颁发见义勇为证书方可。
问: 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
答: 从毕业后持报到证报到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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