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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1 14:34:09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专家解读】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合同期满;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达到退休条件);劳动者死亡,或宣告死亡或失踪;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关闭,撤消、解散。 


  【应对策略】 

  1、正确理解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情况的被删除; 

  2、正确对待和使用劳动合同的终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运用; 

  4、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把握和理由把握; 

  5、重视终止合同书的送达问题; 

  6、特定员工的合同不得终止; 

  7、慎重对待发出通知后的撤消问题; 

  8、终止意向调查表的使用,明确终止的提出主体; 

  9、慎重使用老农民工和注意合同的约定。 

发布:未知 | 分类:新劳动法应对策略 | 评论: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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