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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12-28 9:09:46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法条回顾

劳动合同法严格限制了违约金的范围

◆实务操作关键

(1)服务期协议注意保留培训发票﹔

(2)协议约定的方式

a﹑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

b﹑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补充条款﹔

c﹑双方单独签定协议。

◆问题探讨:

(1)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之间的关系?

《劳动法》中没有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在法律层面上﹐《劳动合同法》是第一次规定了服务期。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未必一致﹐可能短于劳动合同﹐也可能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当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时候﹐应当优先适用服务期。

(2)竞业禁止是否以给予经济补偿为前提?

(3)竞业限制协议中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一次性支付?

可以﹐但是建议按月支付。


发布:未知 | 分类:新劳动法应对策略 | 评论: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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