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07-11-26 14:42:08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美国有一位知名的律师,不管代理原告还是被告,他每次打官司都会赢。退休之后,这位大名鼎鼎的律师写了一本书,叙述了自己总能赢得官司的奥妙。其中,他特别强调说:“除了熟读法律、擅长辩论之外,我还花大力气钻研了表演学,所以当我的委托人站在有理的一方时,我就慷慨激昂、诉求正义,而当我的委托人处于劣势地位时,我就诉求同情。”可见,这位律师在法庭上的一个“杀手锏”就是巧妙地运用修辞技巧、身体语言、表情神态等来博取法官和陪审团的支持。
领导人掌握了表演学,在不同的场合使用不同的表情、语气、姿势、态度等等,就能做到长袖善舞、令人信服。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凡事都有一个度,切不可过于追求表演效果,以至于失去真实感,显得浮夸和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