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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10-29 10:58:50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问题:“相对于员工,企业处处受制,那种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混日子的员工会不会难以解雇,影响企业的效率,又变成吃大锅饭了?”人力资源主管黄女士担心。

  解答:

  “企业要抛弃怨天尤人的抱怨心态,这不是《劳》带来的问题,是制度设计的问题,细化规章制度就能解决这个问题。”作为省市两级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肖胜方律师对劳资纠纷经验丰富:“企业要作出改变,没有规章制度的要赶紧订立规章制度,有规章制度的要细化规章制度,科学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完全能解决这些问题。例如企业可以把违纪程度分类,员工犯一次小错就给予一般性警告,累计三次一般性警告就升级为严重警告,严重警告就可以开除。”

  提醒:“企业老板、人力资源部门从现在开始就要好好了解、学习今后遵守《劳动合同法》了,否则会得到惨痛教训,因为《劳》赋予劳动者保护自己的权力,用人单位一旦违反,法律责任非常明确,劳动者索赔相当容易。”

发布:未知 | 分类:新劳动法问题集 | 评论: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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