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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后,还能再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发表于:2008-9-4 17:00:03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参加了失业保险而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也不会因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而停发或减发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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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问题集
发布:未知 | 分类:
新劳动法问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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