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08-6-17 9:24:42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利用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对法律的无知设置陷阱,让利益的天平倾向自己,劳动者只有巧妙应对,方能跳出陷阱。两节过后,又到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的集中时段,在此,本版针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重庆百货规避新劳动法多名女售货员维权 "
在重庆百货工作十几年,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夕,却被告知与商场不存在劳动关系,商场要求她们与供货商签订劳动合同,14名女售货员愤起维权 近年来全国商业企业普遍存在“商品是商场的,但卖商品的人却不是商场的”这一奇怪现象,伴随而来的劳动关系混乱,侵权现象严重。
中国制鞋业应对新劳动法实录
一石激起千层浪。 华为的“辞职门”事件后,当媒体蜂拥而上寻找第二个、第三个华为时,我们实地走访了深圳、东莞、广州等劳动密集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试图用客观的数据和案例追寻《劳动合同法》给这块制造业重地带来的真实影响。 浮躁的现象背后藏着一个显然的悖论,如应对新劳动法人力资源管理者须做好工作 。
总结多年劳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结合新法,从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管理规章建设和企业民主管理三个方面,提醒企业HRM工作者在新法实施前必须做好的几项工作,希望能给各位有所借鉴: 工作一、审视本公司是否还有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 1、 新法实施后,如……
泸州老窖北京公司要求全员以个人原因辞职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北京片区为了应对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要求80多名员工以“个人原因”辞职。员工们同时被告知,大多数人可以在元旦前拿到新合同。昨天(14日),北京片区部分不愿辞职的员工来到朝阳区劳动局检举并被受理。员工被要求自愿“请辞”……
沃尔玛中国裁员1200人
沃尔玛的情况不符合经济性裁员的要求。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这就意味着,只有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或者是资不抵债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