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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6-13 9:43:56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问:本人对这些并不是很懂,但想问问,以下的情况是否能通过新劳动法维护下自己的权益? 

我母亲在本地的一家百货商业企业工作了10年,但这家企业未曾遇我母亲签订过任何用工合同。 
这个企业是这样的,他们是引进商家在商场里面设立专柜,像我母亲这样的临时工都是厂家直接管,收入分为工资+提成,工资一开始由百货企业发,提成是商家发;现在是有商家直接发。 
虽然是厂家发工资,但厂家也未曾与我母亲订立过任何合同。因此,这10年来我母亲也没有买过任何保险之类的。 

我想问问像这样的情况新的合同法有没有什么可以帮助自己维护下利益的? 

答:没有新劳动法,只有劳动合同法,只是对合同有了个明确的说法:一,试用期:劳动合同一年以下的,不能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不能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的不能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工和试用其性质是一样的,不能重复约定. 二,工作时间劳动法有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三,工资.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正式工资的80%,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属于公司盈利分配,法律无强制规定.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权扣压工资. 四,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劳动合同法中规定,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后再订立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被解雇可以获得公司的补偿,如自己辞职无补偿,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责任. 五,福利.用工单位应当自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集体缴纳标准以当地社会保障机构的具体办法为准.赔钱问题。简单一点就是说工作一年,赔1个月工资,最高赔20个月工资。你妈工作10年。如果你妈要走,那么他们将无条件的给你妈10个月工资。不然可以劳动仲裁,你妈肯定赢的。 另外只要在这个百货公司上班,不管签不签合同。那么劳动关系就已经确定。没有临时工这个说法的。 叫你妈现在就去找他们签合同。只要工作满2年,第三年就必须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他们拒绝签合同。那么根据新劳动合同法。他们必须每个月付2倍的工资给你妈。 以上绝对是专业中的专业。我对新劳动法研究非常深啊! 补充:没有休息天,那肯定违反劳动法啊!去劳动局一告,肯定有休息。但是现在我国很多人喜欢加班,加班有钱拿。 劳动仲裁的话,他们说你妈不属于他们管也没用,劳动委员会的人员才不管你谁管谁呢。反正你妈在这个地方工作。商场总归要负责的。 就象肯德鸡一样,人员都是通过中介来的,人员属于中介管。但是如果这里的员工出了问题什么。肯德鸡肯定也要负责的。这叫连带责任。 你就放心好了。不管代言几家厂家。反正商场肯定有责任安排你休息,即使没休息,也要有双倍加班费。劳动仲裁肯定赢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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